2019年《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开始施行,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我校于4月1日开始实施学校领导陪餐、家长代表陪餐制度,截止今日,校领导陪餐15人次,家长代表陪餐31人次,情况反馈表上涉及到餐厅环境卫生、服务态度、就餐纪律、就餐习惯、就餐价格、食堂管理、菜品、饭菜分量及味道、营养等内容,建议6条,整改6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部委颁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我校一是积极组织后勤食堂员工认真学习,细心领会,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为师生服务、为教育教学服务的高度,以“四个最严的标准”抓好后勤服务工作。二是认真落实陪餐制度。我校这项工作由总务处牵头负责、学工处协助实施,事前安排陪餐人员,要求如实记载进餐情况,餐后由陪餐领导或者总务处专人及时将家长代表反馈情况告知食堂经理,立说立改。针对加强极少数学生就餐浪费的教育、荤菜量少、饭菜分量不足、加强对油炸食品的监管、热干面保温及荤素搭配等建议,总务处要求食堂经理限期整改,取得良好效果,在学生及家长里产生强烈反响,也促进了食堂及时改进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今后,我们将以学生为本,认真落实好陪餐制度,不断改进食堂服务,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外语特色发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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